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流标公示 |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
采购人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622 |
|
开标地点 |
******管理中心 |
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11日 |
|
公示期 |
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6日 |
响应最高限价 |
361万元(含增值税)、340.56万元(不含增值税) |
|
成交候选人及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响应报价 |
经评审的响应报价 |
综合评估得分 |
第一名 |
/ |
|||
第二名 |
/ |
|||
第三名 |
/ |
|||
其他响应人(除成交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响应人名称 |
否决响应申请条款(响应申请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
******事务所 |
响应人未提供已完成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一章2响应人资格要求2.2 业绩要求:“近 5 年(项目完成时间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内),响应人具有1 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含)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要求已完成业绩的,还须同时提供验收文件或结算单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要求,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1.3 “在下列情况下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不再与响应人进行磋商:1.3.3 不满足响应人资格要求。”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否决。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提交二次报价的响应人少于2家,本项目评标流标 |
|||
监督部门名称 |
******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价活动。 |
相关附件 |
异议函(模板) (1).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