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家寨乡互联互通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家寨乡互联互通项目已由邯郸市******************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内容:北仓路(光华大街-幸福街以东 300米)-含桥梁,总长2900m,道路红线宽45米;铁西大街(砖窑路-联纺路)全长378米,道路红线宽 40米。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及中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照明工程。配建5000个停车位设施,主要包括智能车位改造建设、智能终端等。新建1850个充电桩,主要包括快充终端、变压设备安装及充电桩施工建设。
2.1.1建设地点:邯郸市复兴区彭家寨乡。
2.1.3质量标准:勘察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勘察规范要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2.1.4服务期限:60日历日。
2.2招标范围:彭家寨乡互联互通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相关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铁道行业甲级(II)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铁道行业甲级(II)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1.3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一项市政道路上跨或下穿铁路的设计业绩。
3.1.5其他要求:①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②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人:******有限公司 刘辉 ************有限公司 苑海斌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
3.2.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3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本项目委托代理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7日8时30分至2024年07月0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 |
地 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永通路2号 |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 广场B座14层 |
邮 编:056000 | 邮 编:056000 |
联 系 人:刘辉 | 联 系 人:苑海斌 |
电 话:****** | 电 话: 0310-******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 子邮件:****** |
网 址: / | 网 址: ****** |
******银行: / | ******银行: 交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
账 号: / | 账 号: ************42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