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开。
电话:0310-****** 传真:0310-******通讯地址:大名县京府大街北段路东大名县行政审批局环保城管股(05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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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时间 |
1 | 墙面装饰材料加工项目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经济开发区313省道北侧 | 项目不新增占地,利用原厂区现有车间闲置区域1000平方米,建设墙面装饰材料加工生产线,购置安装上料机、搅拌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建筑材料4000吨,液体型复合硅酸盐新材料1000吨。 | 项目运营期液体型复合硅酸盐新材料粉料拆包、上料工序和建筑材料拆包、上料、搅拌、出料、包装工序设置集气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液体型复合硅酸盐新材料液体上料、搅拌、包装工序设置集气罩经二级活性炭设施处理,以上排气筒不低于15m高。项目加强对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措施。项目废原料包装袋,废布袋收集后外售;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原料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妥善处置,危废间建设符合相关规定。 | 2024.12.26 |